國立竹北高級中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免學費辦理注意事項
高中免學費(本校普通科101~114班、體育班115班、舞蹈班116班適用) | |
教育部高中免學費補助係為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,減輕家長負擔之關懷措施。申請本項補助如有其他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,應擇優申請。(◎免學費與公教子女補助僅能擇一申請) 本項補助資格:(1)中華民國國籍(2)學生之家庭年所得在148萬元以下。此處的「家庭年所得」是指學生與其法定代理人(一般而言為學生父母)3人合計之全年所得。 高中免學費申請表已放置於新生資料袋內,或可自行下載附件檔案使用。不論是否申請,每位同學均需填寫申請表並於新生訓練第1天(8/18日)交班級小蝸牛學長收件。 敬請配合下方說明辦理,謝謝! | |
不申請免學費方案 | 請於7/31日前完成本校新生資料表單提交(選填不申請) ※表單網址: 填寫書面申請表(勾選不申請),學生及家長於簽名欄位簽章。 |
申請免學費方案 | (1)請於7/31日前完成本校新生資料表單提交(含上傳戶口名簿影本檔案) (2)填寫書面申請表(勾選申請及填寫父母親資料及背頁切結書),請學生及家長於簽名欄位簽章。 (3)檢附父母及學生之戶口名簿影本(如不同戶籍則需分別檢附) (4)如有特殊原因(死亡、離婚等)僅查調父親、母親其中一方或法定代理人時,請務必檢附含有記事欄資料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。(記事欄應顯示特殊相關事項敘明) 註:申請者於註冊時暫不收取學費,俟10月財稅查調結果,如逾148萬不符學費資格者,需於學校規定期限前補繳學費。 |
高職免學費(本校資訊科117班、商經科118班適用) | |
1. 教育部高職免學費補助係教育部為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,減輕家長負擔之關懷措施。申請本項補助如有其他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,應擇優申請。(◎免學費與公教子女補助僅能擇一申請。) 2.配合教育政策就讀高職者享有免學費(免財稅查調),請同學填寫申請表、基本資料欄及背頁切結書(申請欄及背頁切結書均請同學及家長簽名)。 3. 高職免學費申請表已放置於新生資料袋內,或可自行下載附件檔案使用。本學期每位同學均需填寫申請表,並請同學於新生訓練第1天(8/18日)交班級小蝸牛學長收件。 |
★依據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學費收費數額表(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37509A號公告),
公立學校普通科及專業群科工業類、商業類本學期學費:新臺幣6,24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