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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職掌 / ※服務股長

※設備組辦公室位置:行政大樓3樓(社會科辦公室旁、國文科辦公室對面)

設備組業務主要由各班服務股長協助執行,服務股長工作內容如下:

1.總務處重點業務:協助庶務組辦理 學測、國中會考、分科測驗、(教師甄試/教師檢定)之班級教室的考場布置&考試結束後的場地復原。

2.設備組重點業務:教科書、科學展覽、能力競賽、奧林匹亞、科學營隊、科學競賽、盤點並維護班級公物

3.需拿舊品更換新品:板擦、線材
 
4.直接登記領取:粉筆
 
5.白板筆、電池為消耗品,設備組不供應。
 
6.教學設備(無線麥克風、投影機)損壞:請先至總務處報修,再到設備組申請借用替代品
 
7.單槍、板擦機、麥克風、喇叭、白板、粉筆、板擦屬設備組;黑板、課桌椅、燈具、門窗屬總務處管理
 
8.請妥善使用及保管麥克風(遺失約賠償3000元)及投影機遙控器(遺失約賠償1000元),不當使用導致損壞亦須照價賠償。
 
●協助向班上宣達事項:
 
1.幫任課教師借用教學設備或專科教室,到設備組登記借用時,要備註老師姓名,下課時即須馬上歸還。
 
2.任何教學設備使用完畢請關閉電源,否則可能導致設備過熱甚至永久損壞,須照價賠償。
 
3.專科教室一律禁止飲食(可帶飲用水),上課教材及個人物品請於下課後帶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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