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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竹馨文藝獎實施辦法

 

104竹馨文藝獎實施辦法

104學年度竹馨文藝獎實施辦法
一、主旨:促進學校文學創作風氣、提升學生文筆之創作水準
二、主辦單位:竹北高中
三、承辦單位:竹北高中竹馨校刊社
四、徵文對象:竹北高中在學學生
五、類別:
1. 小說 3000-10000字(含標點符號)
2. 散文 700-3000字(含標點符號)
3. 新詩 50行(500字內,空行不算)
六、徵文時間:2016年1月8日截止
七、來稿格式:
1. 各類創作皆以A4紙撰稿,標題16,內文12,皆為黑色新細明體,直式橫書,使用Word的doc檔,並加註「頁碼/總頁數」。
2. 作品入選者才需繳交電子檔,繳交時間另行公布。 Email:cpsm1678@gmail.com
八、投稿流程:
1. 向校刊社長213 黃敏雯或國文科陳震宇老師索取報名表。或自行上網
列印使用。
2. 自行列印作品一式兩份,分開裝訂,並將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另外附上,
將兩份作品與一張報名表一齊繳交。
3. 繳交時間:於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,每天的中午12:00
至12:30,於國文科辦公室進行收件。(1月8日星期五延長至13:00止。)
*可同時投稿多項文類,每項類別限投稿一篇作品。
九、收稿期間: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止
十、獎勵內容:
1. 小說、散文、新詩
第一名2000元、第二名1500元、第三名1000元、佳作500元 *前三名及佳作各頒獎狀乙張。每一文類,佳作若干名。
*入選作品,擇優刊載於校刊之中。如得獎作品篇幅過長,則節錄刊出。
十一、 附註:
1. 作品交出恕不退還,請自行留稿。
2. 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。
3. 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之作品(網路、媒體、報章雜誌)亦不得一稿多投或是抄襲他人之作品,若經查實,將取消參賽資格並將其班級姓名公布。
4. 若參賽者因抄襲或違法行為而引發任何法律責任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5. 所有作品皆須寫報名表,作品中不得透漏參賽者資料,如透漏資料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6. 作者須簽署同意授權書,於得獎後,授權予本校校刊使用。未依規定時間繳交電子檔者,視同放棄資格。
7. 投稿作品校刊社皆具有刊登權。
8. 作品若已寄出則不得再更改,若是更改後再次投件將視為無效稿件。
9. 得獎訊息時於104學年度下學期另行公布。
10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修訂,由校刊社另行公佈之。
104學年度竹馨文藝獎報名表
編 號 (此欄請勿填寫)
參賽組別
□新詩
共 行 字
□散文
共 頁 字
□小說
共 頁 字
篇名
班級/座號
年 班 號 姓 名:
聯絡方式
電話: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:_____________________
電子信箱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下方請勿填寫
收件時日
年 月 日 時 分
收件人
注意事項:
1. 每位同學可以同時投稿多項文類,每文類限投稿一篇。
(1).新詩 50行(500 字內含標點符號,空行不算在行數內) 。
(2).散文 700-3000 字內(含標點符號)。
(3).小說 3000~10000 字(含標點符號)。
2. 本活動旨在創作,引用他人作品請務必加註;參賽作品若有模擬他人作品(包含結構、標題、或特殊句法)也務必註明原作品及原作者,否則一律視為抄襲。抄襲或曾發表過之文章概不收件,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得獎資格。若參賽者因抄襲或違法行為而引發任何法律責任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3. 來稿格式:
(1) 電腦繕打:標題為16級字,內文為12級字,字型為黑色新細明體,直式橫書,使用Word的doc檔,加註「頁碼/總頁數」。
(2) 繳交資料:作品兩份(分別裝訂),並附上報名表一張,作品須單面列印於A4白色紙張,報名表與作品分開。入選作品電子檔繳交時間會另行公佈。得獎作者須簽署同意授權書,以備於得獎後無償提供校刊使用。未依規定時間交件者,視同放棄資格。
4. 來稿概不退還,請自行備份。請依規定格式投稿,不合規定者,取消資格。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,則名次從缺。
5. 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。
投稿人簽名:_________________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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