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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. 電腦教室管理原則
為維護電腦教室上課之安全及電腦設備之管理特訂定本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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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. 電腦教室管理條例
一、 電腦教室借用與歸還:
- 電腦教室須依課程安排,以班級為單位使用之。
- 須由電腦管理人員(教師或技士)開啟電腦教室,學生不得自行開門。
- 上課時須由班長填寫「電腦教室使用記錄」。
- 使用完畢或下課後,各班負責之同學應協助教師檢視環境整潔及機器設備,關妥門窗及空調,並請任課老師確認。
- 請同學珍惜電腦教室的設備,也留給下一個班級良好的使用環境。
- 禁止擅自進入電腦教室,打掃班級亦不得利用掃除時間,擅自使用電腦。
二、 電腦教室使用注意事項:
- 上課時按座號入座,入座後需先檢查環境整潔及機器設備。
- 機器設備若有缺損須於十分鐘內向班長登記,逾時應負賠償責任。
- 上課時依老師的指導,正確的使用機器,不可任意破壞及更動。
- 上課時不可任意拔除網路線及廣播線,違者以破壞公物處理。
- 嚴禁利用設備操作或下載遊戲程式,違者送訓導單位處理。
- 若故意破壞設備、或竊取設備零件,經查證屬實除應負賠償責任外,同時送訓導單位處理。
- 請勿任意直接關機,使用完畢後請依正常程序關機。
- 使用網路時,嚴禁在留言板上做人身攻擊、不雅言論及威脅言詞,違者依校規議處並自行負擔相關責任。
- 禁止在電腦教室內嬉戲,以免碰撞受傷或使機器受損。
- 嚴禁攜帶食品、飲料等物品進入電腦教室。
- 蓄意破壞電腦教室任何設備者,除負賠償責任外,並嚴懲之。
- 凡不聽勸導,屢次違反「電腦教室管理規則」之學生,依情節輕重懲處之。
- 本規則經校長核准,自公布日起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