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:::

國立竹北高級中學學生編班及轉組(班)辦法

國立竹北高級中學學生編班及轉組()辦法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04.06.26 校務會議修訂通過

一、本辦法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、教育部國民暨學前教育署102.5.17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36366號函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原則」之規定訂定之。

二、為辦理本校編班(組)及轉班(組)作業,應成立編班及轉班()委員會(以下簡稱編班委員會),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,其餘委員由行政人員5(教務主任、學務主任、輔導中心主任、實習輔導主任、註冊組長),導師代表7(文、理組各3人,資商科代表1),級導師1人,及學生家長代表1人擔任,並請轉組學生導師列席。

三、編班委員會職掌:

()審議本校學生申請轉班、組事宜。

()研議本校學生轉班(組)暨編班相關作業及規定事宜。

 ()其他相關事宜。

四、學生申請轉班(組)條件:

凡本校學生於學校所公布的時間內均可依學校公告內容辦理。

五、編班及轉組辦理方式:

 ()普通科高一新生編班:依入學管道(免試入學、特色招生)分別以入學成績或亂數排序做S型均質編班,並適當安置身心障礙學生。

()普通科高一升高二編班:

1.每年4月至5月間辦理選組,依選組資料由編班委員會研議後分文、理組編班。

2.各班級(除雙語實驗班以外)依其選組依學習情形做S型均質編班,並適當安置身心障礙學生。

(普通科高一升高二申請轉組:

1.1次申請時間:

高一升高二暑期輔導開課後第3周。

2.2次申請時間:

高二寒假開始前一個月。

3.由註冊組公告辦理方式及期限,非轉組辦理時間內,不得提出轉組申請。

4.經轉組後,不得再次申請轉回原類組。

(普通科高二升高三之轉組:

1.申請時間:高二升高三暑假前一個月。

2.由註冊組公告辦理方式及期限,非轉組辦理時間內,不得提出轉組申請。

3.轉組限制:

僅限於第2類組與第3類組學生提出申請,並只能於第2類組與第3類組間互轉。

六、學生之轉組申請經編班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依據本辦法訂定之相關規定編入改選之類組班級就讀。

七、特殊轉班處理:

1.本校學生因重大特殊狀況,得經相關單位或導師向教務處提出轉班申請,送編班委員會審議。

2.學生申請轉組()前,應先經輔導教師、導師諮商及個別輔導,並有相關輔導記錄可查。轉組()申請應經家長及學生本人簽認(切結),導師、相關科主任及輔導教師核可後,始得提出。

八、申訴處理:

學生對申請轉組()之結果如有不服,得於接獲通知之3日內填具書面意見向編班委員會提出申訴(受理窗口為註冊組),編班委員會於接獲申訴文件7日內召開會議再審議之。

九、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 

消息公佈欄

跳至網頁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