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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飲衛生相關工作 / 國立竹北高中「校園食品衛生督導小組」設置辦法

國立竹北高中「校園食品衛生督導小組」設置辦法

 

 

 

97.3.4修訂

 

 

 

一、依據:教育部95.08.04台體(二)字第0950109044B號令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執行校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」辦理。

 

 

二、    主旨:為確保校園食品安全,落實檢核、督導,以符合規範,維護師生安全。

 

 

三、    組織成員:本小組由學務主任、教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主任教官、生輔組長、衛生組長、教師會代表、家長會代表、護士組成,由學務主任擔任召集人,衛生組長兼執行秘書。

 

 

四、    任務:本小組成員不定期檢核,並將結果陳報校長,知會員生社或餐廳改善。

 

 

五、    會議:一學期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,必要時得臨時召集。

 

 

六、    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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